本文对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对现有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对国企基层统战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国企基层统战理论研究,同时建立开展国企基层统战工作的有效路径和长效机制,以及将统战对象纳入企业民主管理体系、制定国企基层统战工作指引的建议,并指出新机制应建立在国企基层统战对象在新时期的新特点之上,宜细而实,忌粗而虚。
国有企业统战对象,尤其是其中的民主党派成员、留学归国人员、在互联网上拥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等,大都是某些领域的专家和佼佼者,加强国企统战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助于充分调动国企统战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保障战略安全的“压舱石”、引领产业发展的“头雁”、服务国计民生的“引擎”、提供公共服务的“创新者”等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一、国有企业基层统战对象的特点
国企基层统战对象既具有统战对象的一般特性,也因其国企职工身份而具有一些独有的特性。同时,由于其身处互联网时代,也让部分对象在身份、特性方面具有了强烈的互联网气息。
(一)国企基层统战对象的组成。
国有企业中的统战对象,基本涵盖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所列的12个种类的人员中,但从常见程度来看,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下几类:
1.民主党派成员。这部分统战对象大都具备较好的参政议政素养,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的能力,有较好的参与民主管理的意愿,是国企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
2.归国留学人员。这部分统战对象多为企业引入的专业人才,因其眼界开阔、思维活跃,往往能成为员工中的活跃分子,在员工中拥有一定的影响力。
3.新媒体从业人员。这部分人群在拥有国企员工身份的同时,也在互联网平台上拥有相当数量的“粉丝”或受众,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给企业或社会带来潜在正向或负向影响。
4.“影子领袖”。这部分人是指没有加入任何党派、不处于关键岗位甚至仅是普通员工、但却能以其人格魅力对部分职工产生较大影响的人。他们往往能在某些时候,如处理涉及职工利益的事件等时,成为职工推举的代表或成为职工采取行动的“风向标”。
(二)国企基层统战对象的特点。
1.有强烈的爱国情怀,表现得更具理想主义气息且更加真诚。具体表现为关心国家兴衰、命运和安危,关心社会发展,关心身边的大事小情,关心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长远发展,并有为国家、社会、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的意愿和较强的主动性、积极性。
2.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自尊心,对自己的劳动、价值得到承认、尊重的渴望较为强烈。也正因为此,他们有挺身而出为自己和他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容易成为职工中的“影子领袖”并拥有超越其职级的影响力。
3.有主见和表达欲,有独到的见解,不易产生从众心理。如果是民主党派成员,就会表现为强烈的参政议政意愿,如果是普通职工,则会表现出超越其职级、职权范围的对企业发展方方面面的强烈关注,产生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与企业荣辱与共的认同心理。
4.对民主管理有着强烈的渴求,对在企业中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强烈的执着。这一特点如果能够在纪检监察领域加以利用,将有助于企业风清气正风气的营造和长期健康发展。
5.有对干事创业平台的强烈渴望。他们既有动力从无到有打造干事创业平台,也有动力在合适的干事创业平台上积极主动做出成绩,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因此,他们对统战工作的要求,更主要地集中在被尊重、参与感和对平台的渴求上。
(三)互联网等时代因素对国企基层统战对象的影响。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进入个人生活,每个人的行为都在不可避免地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思想更加活跃、多元,权利意识更加强烈,维权意识更强等。这些因素在国企基层统战对象身上主要表现为:
1.表达意见成为习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运用网络方式表达意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习惯。特别是其中的九零后、零零后年轻人,思维更加活跃,观念更加多元,表达的欲望更加强烈,对观察到的企业管理、发展中的问题更愿望主动表达意见,也更希望自己的意见得到认真倾听、对待。
2.主人翁意识和权利意识更强。多年的学习教育、社会上志愿服务的发展、互联网平台表达意见的历练,使得国企统战对象拥有更加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将意见表达视作作为企业一分子的个体所应当拥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3.更加厌虚喜实。对形式化的事物存在天然的抵触心理,厌恶务虚,喜好务实,不喜欢参加形式化、务虚的活动,因此,针对他们的统战工作也必须避虚就实,多引导少说教,多举行实实在在的活动,多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
4.意见容易“外溢”。如其意见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被倾听、重视,就有可能“外溢”至互联网空间,导致原本可以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矛盾被迫公开化,使企业及其管理者面临舆论压力,甚至有形成负面舆情的危险。
二、当前国有企业基层统战工作的特点及问题
(一)缺乏操作性细则或政策指引。2020年12月发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2022年6月13日发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对国有企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本单位本部门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政协委员参加民主协商”等均作出了规定。但目前各地各领域针对国企统战工作的指导性的细则或配套规定还鲜有出台。从实践来看,国企统战除部分央企或民主党派人数较多的企业有实质性举措并取得一些成效外,很多国企尤其是基层国企统战工作大都停留在理论层面,没有或较少有具体举措。究其原因,除一些国企对统战工作缺乏清晰认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具较强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引,基层统战工作即使开展也只能或者照搬上级做法或者自我摸索,无法完全契合国企统战对象的特点。
(二)部分国企对统战工作缺乏清晰认知。企业党委班子理论学习或党员理论学习时大都有统一战线的内容,但不少党员甚至党委班子成员对统一战线工作的了解仍然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对统一战线的历史、作用、意义、发挥作用的机制等都不甚了解,对在工作实践中推进国企统战工作缺乏热情、本领和动力。
(三)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较为缺乏。随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已经有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介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作为国有企业的合作者和国企改革的参与者进入国有企业参投或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何开展针对这部分人群的统战工作,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使混合所有制改革真正发挥刺激民间投资、提升国资国企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作用,是一个重要且新鲜的研究领域,但目前针对该领域的研究仍较为缺乏。
三、关于解决国有企业基层统战问题、优化国企基层统战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提高对国企基层统战工作的思想认识。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紧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国企党建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与企业经营发展毫无关联的空谈,而是党务和业务水乳交融、党建与发展相互促进的过程。国企统战工作是国企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殊的群众工作,对此必须有充分且正确的认识。做好国企统战工作,对于协调各方关系、化解各类矛盾、凝心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不仅要将统战理论学习纳入国企党委(组)日常学习计划,且需将统战理论的应用实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以考核、督导。
(二)加强国企基层统战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在现实中具有逐利的特性,如何平衡民主管理与追求效率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尤其是在统战对象在互联网时代表现出诸多新特点、新变化的形势下,相关的理论研究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应着重从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主题、任务以及多党合作、知识分子作用等方面,着重研究新阶段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基本特征,研究国有企业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如何科学发展;着重研究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在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能力方面的独特优势,特别是如何通过统一战线求同存异、体谅包容、集思广益等优势的发挥提升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着重研究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通过统战工作,将统战对象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等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
(三)出台针对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或实施细则。
由各级地方党委,结合本地区国有企业特点,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针对本地区国有企业统战对象特点,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意见或实施细则,面对新变化、着眼新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统一战线工作,树立国资国企“大统战”工作理念。意见或细则可以依据企业规模、类型及所处行业领域等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并分类制定工作指引,对不同国有企业开展统战工作的内容、程序、步骤、目标等进行规范,促进国企统战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相关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统战对象联谊交友机制、健全和落实征求统战对象意见机制、健全和落实支持统战对象发挥作用机制等,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使国企统战对象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面临的问题,支持引导统战对象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统战保障。
(四)建立国企基层统战工作的考评和激励、追责机制。由于国企本身统战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企领导者的素质和认识,相应的机制就不能由国有企业主导,而必须以统战部门、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外部组织或机构主导。青岛在这方面有过一定的实践,如2020年由青岛市委统战部会同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政府国资委联合下发了《青岛市国有企业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国有企业要明确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战工作,有条件的要单独设置统战部。国有企业内部要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群、组织、人事等部门牵头协调,工、青、妇等密切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这就是从外部向国企内部施加压力的一种尝试和实践。不过,多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及其所产生的压力仅传导至市直企业管理层,基层企业管理层及基层党员对此知之甚少。因此,国企基层统战工作机制的关键,除建章立制外,还应建立行之有效的外部激励和追责机制,并由统战对象担任相关考评工作的主角,确保国企统战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并能做得实、做得久、做得好。
(五)建立将统战对象纳入企业民主管理体系的有效机制。如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适当增加统战对象名额或比例;在企业工会、职代会组织中适当增加统战对象名额或比例;在企业内设纪检组织中保持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统战对象,以此保障统战对象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反映职工意见,行使监督职责等。此外,凡重大问题或决策应征求统战对象意见,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应邀请统战对象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应就相关问题征求统战对象意见和建议。这些举措的施行,也有赖于由统战部门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部门构建起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考核和奖惩。
(六)抓好国企系统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中不仅存在新媒体从业人员,还会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进入,而使国企统战工作中需要面对伴随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而来的非公经济人士等国有企业的合作者。做好这部分人的统战工作,对于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正在通过引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推进或已经完成混和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应针对企业股权结构、所处行业、人员组成及特点等做好分析、研究,对其中的统战对象分类施策,积极鼓励统战对象参与国企改革等工作,使其成为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作者:张楠之。本文系青岛统一战线智库2022年度立项课题成果,编号:QDTZZK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