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山人海地做生意”:庙会的经济和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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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中国来说,庙会既是一种娱乐庆祝活动,也是凝聚社区的重要元素。

『编者按:在传统中国,由于佛教和道教对民间社会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庙会也就十分“有人气”。这种集宗教、经济和娱乐为一体的活动有时可以吸引数千人参加。』

  ▲身着传统服饰的孩子参加庙会游园活动。(中新网资料图)

庙会是集宗教、经济和娱乐为一体的定期举办的活动。既然是“庙”会,顾名思义,有着强烈的宗教气息。

在传统中国,对民间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是佛教和道教。因此,既有佛教的庙会,也有道教的庙会。但民间宗教有一个特点,便是越下层的民众,信仰的宗教越混杂,佛道不分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且神灵体系也十分复杂,很多地方性的神灵出了这个地界就不知名了。例如清代的直隶省,也就是现在的河北,有一个香火旺盛的庙,叫“麻郎神庙”,它既不属于佛教,也不属于道教。

而且,中国人经常持“临时抱佛脚”的态度,有事才到庙中求神拜佛,并不是怀着某种真挚的信仰。只要地方民众相信他们祭拜的神是“灵验的”,那人们便对这个神抱有根深蒂固的信仰。

庙会的由来与传统宗教活动中的驱鬼仪式有关。

这种被称为“傩祭”的仪式就是有人装扮成威猛的鬼怪形象来驱鬼,仪式被长期保存下来,后来也成为庙会活动中的一项内容。在清代民间记载中,庙会上的“百戏之舞”“跳舞讴歌”都是傩祭的延伸发展。

此后,庙会中的歌舞、戏剧经历了从“娱神”到“娱人”的转变。清朝时期的广东海阳青龙庙会上,锣鼓喧嚣,梨园奏乐迎神,花灯随神夜游,灿若繁星。

除此之外,庙会中隆重的祭神仪式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清代的城隍庙庙会及迎神活动中,先要县官给城隍发去行文,因为许多统治者把城隍视为自己在阴间的对应物,所以县官也必须像对待“上级”一样恭敬地对待城隍。

北京的城隍庙庙会还有神像出游活动。城隍出巡时,前面有铜锣开道,还有清道旗、肃静和回避牌。随行者有的扮成鬼卒,手持刑具两旁保驾,有的扮成书吏衙役、童男童女,还有的扮成披枷戴锁的罪人。城隍出游非常像地方官在所辖区内的出巡,既是权力的展示,也有保护一方百姓平安之意。

庙会总是吸引大量人群,有些庙会可以吸引数千人参加。

所以庙会除了宗教功能,对不少商人来说,还是做生意的好机会,也是小商贩和各种民间艺人赚钱的好机会。

  ▲庙会上特型演员与小游客互动。(中新网资料图)

当时人们对庙会是这样描述的:“赶庙会的商人,五行八作无所不有,衣食住行所需又无所不备。绫罗绸缎、金石古玩以及破桌烂凳、居家日常所用的盆碗刀勺、簸箕笤帚一应俱全。鸟市、露天饮食、各种杂耍的摊子更是好玩的地方。”

北京城隍庙庙市每月定期开放。明代小说《二刻拍案惊奇》中说:“京师有个风俗,每遇初一、十五、二十五日,谓之庙市。凡百般货物具赶在城隍庙前,直接到刑部街上买卖。挨挤不开,人山人海地做生意。”腊月中旬以后,各庙会全部换上过年用的东西,摆满对子摊、剪纸挂钱摊、年画摊、灯笼摊、爆竹摊、风筝摊等,年味十足。

定期的庙会是老北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城区的市民,也包括郊区的农民。因为买东西价钱便宜,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因此庙会深受市民和农民的喜爱。

庙会还是一种娱乐庆祝活动。

狂欢的氛围还放松了传统社会的限制和道德规范。有组织、有系统的戏剧表演,在庙会上最为常见。人们会在寺院天井处搭建一个临时的台子,再雇一个戏班子演出几天。

在北京,不少民间艺人按月轮流在庙会上表演。人们能够在这里看到平时并不常见的表演,如皮影戏、木偶戏、斗鸡等等。

有外国人还生动描述了当时澳门庙会中戏棚内部的状况:“中国人太喜欢看戏了,有的人找不到座位,就爬到了戏台的竹竿上。后面来的人则要比那些已经爬在竹竿上的人再爬高一点,这样竹架上像戏院里的包厢一样挤满了人。尽管他们需要使尽全力才能使自己停留在那危险的地方,但还是全神贯注地看戏。”

这些庙会活动对一般大众开放,寺庙越大,前来观看的观众越多。

正如杨庆堃所认为的,庙会的娱乐活动给民众提供了暂时摆脱日常劳作和道德约束的机会。

首先,庙会打破了传统中国社会中的性别隔离,在家受限制的女性经常有机会在庙会上与男性交谈和交往。许多在集市上出售手工艺品的妇女,利用讨价还价的机会与其他卖家和买家进行社交。

还有一些庙会活动,更是打破了日常生活的道德限制,赌博便是其中之一。赌博经常出现在庙会之中,而且是被允许的,因此吸引了不少民众参与。有部分赌博的收入甚至变成寺庙的收入之一。只有少数大型和管理良好的庙会才能成功地禁止赌博活动出现。

庙会娱乐活动对传统道德禁忌和限制的反抗,体现了学者赵世瑜所说的,“有着强烈狂欢精神的庙会和娱神活动,具有一种潜在的对日常的颠覆性和破坏性”。这些狂欢精神是人们情感宣泄的方式,被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但总体来说,庙会中的活动也是凝聚社区的重要元素。

不管是在乡村还是城市,无论供奉什么神明,基本都是动员社区成员来完成,这些活动基于共同信仰和共同利益。例如有资料显示,1920年中国北方的一次乡村庙会,是由该村326个家庭共同举办的,邻近乡村的村民一同参加了这次庙会。

这种地方社区性的庆祝活动促进了社区的稳定,表现了集体的共同信仰以及价值观,也反映出当时人民之间、地方之间的共同利益,了解这些地方性的集体活动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时中国的社会结构和文化。

在近代,传统的庙会慢慢由盛转衰。随着现代文明的传播,寺庙逐渐减少,新式娱乐场所和商场增多,加上战争破坏和交通革新等因素,传统的庙会走向衰败。然而,这并不代表庙会在现代中国完全消失,在现代中国的农村地区还能看到庙会活动。(完)

本文节选自《碌碌有为》一书,该书由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历史博士、澳门大学讲席教授王笛所著;由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责任编辑:步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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