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吏治思想对现代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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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成败关乎国家盛衰兴亡,治国必先治吏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共同认可的治国经验。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思想和经验。吏治思想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当前仍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我国先贤很早就认识到吏治成败会影响国家盛衰兴亡。据《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记载,鲁桓公曾接受了宋国卿大夫华父督的贿赂,并把受贿之物大鼎安放在太庙里。这在当时来讲是不合礼制的。故鲁国大夫臧哀伯进言劝诫道:作为一国之君,要为百官做表率,不仅行为节俭而有制度,同时要显扬美德而示范于子孙,这样百官才有敬畏心,不敢违纪失德;公然把人家贿赂之物放在太庙里,展示给百官看,那么百官也会效仿这种行为,这离国家衰亡不远了。在此分析基础上,臧哀伯提出了“国家之败,由官邪也”的总结性认识,这成为中国历史上吏治思想的经典表述。

历代史学家、思想家对“国家之败,由官邪也”不断进行阐释,说明人们对吏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给予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如南朝刘宋史家裴子野在回顾以往吏治演变历程时,就指出魏晋时因吏治腐败世风盛行而造成了“官邪国败,不可纪纲”的败亡局面。南宋史家胡寅更是从三代以来的长时段历史演变来分析北魏贵族大臣肆意贪污、败坏吏治的现象及危害,得出“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可不畏哉!可不戒哉!”的深刻认识。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重申:“《传》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可不戒与!”清代史家赵翼则从监察体制弊端与吏治腐败的关系来阐释“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这一论断。在他看来,明朝“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好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偷,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

“圣人治吏不治民”

吏治成败关乎国家盛衰兴亡,治国必先治吏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共同认可的治国经验。对治国先治吏作明确论述并进行详尽阐释的是战国思想家韩非子。他认为,“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贤明君主通过治理官吏来治理民众,而不是直接治理民众;抓住治吏,就抓住治国理政的纲。“治吏”比“治民”显得更为迫切。当然,韩非子不是不重视治民,而是强调通过治吏来治民,“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这一认识,对后世影响很大。《新唐书·循吏传》序曰:“治者,君也;求所以治者,民也;推君之治而济之民,吏也。故吏良,则法平政成;不良,则王道弛而败矣。”这是从君、吏、民三者在国家治理中的位置及作用分析吏治的重要性,特别是良吏在国家治理中的突出地位。南宋学者王应麟所提出的“斯言不可以韩非废”,更是把“圣人治吏不治民”视为国家治理的一项法则。

古代丰富的吏治思想

吏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丰富,主要包括以民为本、选贤任能、严以治吏等。

以民为本,强调官吏在治理实践中要注重为民、安民、富民,在行使治理职能时要行善事、尽职事。奉法以利民,是廉吏良吏的首要标准。为民兴利除弊、为民请命、重视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造福百姓等,都是历代有为官吏的重要表现。“吏安其官,民乐其业”,既是太平之治重要体现,又是封建统治者长期追求的国家治理典范。

官吏选拔是吏治关键。尚贤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为政之要莫先乎得人。何谓“贤”?儒家以德为主,注重道德修养;而法家则以功为先,强调功劳事业。对于“德”与“才”的区别与联系,前人有很多思考和认识。司马光提出“惟才德兼者贤士也”,“才”就是人的能力、智慧与意志,即“聪察强毅之谓才”;“德”就是人的品质和人格,即“正直中和之谓德”。他认为,“德”需要借助“才”来发挥作用,“才”的运用需要以“德”为中心,即“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针对不同的治理目的,司马光对为官者才、德两方面的要求,提出了辩证的看法:“为国家者,进取莫若才,守成莫若德。”

选人用人要关注民意,即“察吏于民”。选官用人要注重官吏的实际能力,“量能而授官”,任其所长而避其所短,避免“画地作饼”。唐太宗说,“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强调选官用官是为了治理天下,不是为了某人升官发财。与之相应,实践考察、先试后用、宽取严用等思想主张,也是选贤任能方面的重要经验。

官吏考核与监督蕴含着严以治吏的思想。对有功、廉洁之吏给予奖赏,对无功、贪利之吏给予处罚,这是中国传统吏治思想的重要内涵,也是严以治吏的重要体现。如《墨子·尚同》言“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无论《周礼·天官·冢宰》提出的“八柄”说,《管子·任法》的“六柄”论,还是《韩非子·二柄》的“二柄”观,都是在强调君主可利用“赏”与“罚”两种手段。司马光更是指出,“夫安危之本,在于任人;治乱之机,在于赏罚,二者不可不察也。”至于如何“赏”“罚”,不同时代不尽相同,但一个共同原则是“任公不任私”。王夫之一方面提出“严治吏”,另一方面强调“宽养民”,明确区分宽严相济的施行对象,是严以治吏思想的深层表达。

中国古代吏治思想也有形成、发展过程,不同时期因社会形势、国家治理内容发生变化而使得吏治思想的内涵侧重点有所不同。吏治思想来源于国家治理实践,国家治理实践又受吏治思想的影响和推动。这些重要吏治思想文化遗产,不仅对于历代王朝国家治理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于当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仍有重要借鉴意义。深入发掘中华传统吏治文化的当代价值,要立足当代中国国情,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管子的“六柄论”

《管子·任法》集中体现了管子的法治思想。“任法”就是依靠法律、法度的意思。管子的“六柄论”是指管仲以“六柄”,作为推行法治的六种手段。是哪六种手段呢?《管子·任法》云:“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在管仲看来,明主只要善用“六柄”就可以管理好群臣和百姓,使他们遵守法令并尽忠职守。(完)(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历史理论所副研究员。)(原标题:“吏良,则法平政成” ——中国古代吏治思想的智慧

作者/靳宝

责任编辑: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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