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养 流传千古的中华美德

来源:北京日报 1728616134000

对于赡养老人,中国人自古就格外重视,不仅铸就了以“孝养”为主的家庭养老,还形成了“尊养”的社会良好风尚。

又一个“重阳节”即将到来。在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时,赡养老人的话题也备受关注。对于赡养老人,中国人自古就格外重视,不仅铸就了以“孝养”为主的家庭养老,还形成了“尊养”的社会良好风尚。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社会“尊养”制度和措施传承有序,其中不乏一些流传千古的智慧之举,影响深远。

  ▲福建福州三坊七巷开展重阳敬老慰问活动。图为儿童为老人“送福”。(图片来自中新社)

商王武丁奠定尊养基础

尊养制度,也就是尊养措施,是国家和社会层面对老人各种权益的保障措施。在我国古代,尊养制度包括物质赏赐、赋税与徭役的减免、法律上的关照、政治地位的提高、官吏致仕的优待,以及旌表高年等措施,是全社会尊老敬老的风俗基础与保障。

说起中国的尊养制度,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大约距今1万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学会利用河水灌溉土地、种植谷物,开始了原始的农耕生活。农业种植生产周期长、技术性强,特别需要经验,因此人们对那些富有经验的老人极为尊重。《礼记·祭义》载:“古之道,五十不为甸徒,颁禽隆诸长者。”意思是古时候,50岁以上的人可以不用狩猎,也能在分配猎物时得到优先照顾。据现代学者推测,这里的“古时候”应是指农业社会的早期,也是我国尊老养老习俗的起源。

据文献记载,“养老”一词最早见于《礼记·王制》。《礼记·王制》中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也就是说,凡是设宴款待老人的宴会,舜帝会使用以饮酒为主,礼数比较少的燕礼;夏禹会使用礼数最隆重的飨礼,来举办敬老仪式;而殷商会使用只吃饭不饮酒的食礼;周代兼用燕礼、飨礼和食礼。这说明自舜帝始,政府就给予老人一种礼遇,形成了社会尊养的风气。

当时社会的物质水平不高,社会尊养的措施首先是关注老年人的饮食。《礼记·王制》有这样的规定:家中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6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肉;70岁以上的老人,要在他们的饭食中增加副食;80岁以上的老人,要让他们吃些珍馐美味;90岁以上老人,如果有需要,就在床前伺候饮食;如果老人出游,最好是带着食物跟着他……那时生活条件远不如现代优渥,能做到这些要求非常不容易。

先秦各朝的社会养老还都设有专门地点:“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国老是指退休或者退职的官员,庶老是平民中的老者。有虞氏的“上痒”,夏后氏的“东序”,殷人的“右学”,周人的“东胶”,都是指当时国家的“大学”;而“下庠”“西序”“左学”“虞庠”,都是指当时的“小学”。这样看来,对国老和庶老之养,更像是一种学校返聘的老师或者顾问一类,他们在学校不是纯粹的养老,还要传道、授业、解惑。这样做也正好发挥了老人有学问、有经验的优势,老有所养、老有所用一举两得。这在现在都是一种先进、智慧的尊养理念与措施。

根据先秦时期的编年体通史《竹书纪年》所载:“六年,命卿士傅说视学养老”,意思是武丁六年,商王武丁命令傅说代替自己去都城内的学校看望那里的老者,体现国家对老者的关照。这种被称为“天子视学”的措施,被认为是一种很好的上层示范,在后代广为流传,一直延续到清代。这为以后中国尊养制度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汉代诞生中国最早“老年证”

汉代是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基于“以孝治天下”的政策,推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特别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那时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不养是重罪。比如汉律规定不赡养老者,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者,意图杀父母或祖父母者,殴伤长辈者,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被处以弃市之刑。弃市,是指在群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

汉代战争频繁,为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汉代政府每年会直接给民间老人(庶老)发放食物,如汉文帝刘恒即位当年就下诏: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

汉代最让老人有尊严的措施应该是发放“老年证”,当然那时的老年证不是纸质的,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鸠杖是在拐杖扶手处做成一只斑鸠鸟形状的手杖,又叫“王杖”。顾名思义,是皇帝赐予老人使用的拐棍儿,它是一种特殊权利的象征。“斑鸠”,传说中它的食腔很大,不易噎食,古人称之为“不噎之鸟”。而人上了年纪之后,常常会因噎废食,影响长寿。于是,斑鸠就成了长寿的化身,有关鸠形的文物,常常与祝福老人安康长寿相关。汉代的鸠形杖首材质有青铜的、木质的,还有玉质的,安装于拐杖上给老人使用。

从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给老人“赐杖”的制度在汉代被正式确立。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给高龄老人,开了汉代赐杖的先河。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凡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王杖。但从湖北省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关律令来看,汉代较早时曾是“七十赐杖”。为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代出台了相应法规。1959年至1981年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先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汉代老人及其家庭凭王杖可以享有多种“特权”,如持王杖的老人在市场上做买卖不收税,老人的后代为了尽赡养之责,可以免除部分赋税徭役等。如果老人没有后代,可以把这项权利出卖给他人,只要那个人愿意奉养老人就行。这种赐杖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明清,可见历代对老者的尊敬与重视。

唐代养老注重提供情绪价值

唐代不仅继承了之前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还因时制宜地建立了很多新的养老制度。据北宋时期所编修的《册府元龟》资料统计,唐代多位皇帝共下发有关养老的诏令73次,其中以唐太宗为最,其在位23年,下发“养老诏”28次。“养老诏”是皇帝颁布的关于养老措施的诏书。比如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八月初九,太宗登皇帝位。他诏告:“百姓中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赐给粮食、布帛,百岁以上老人加授荣衔。”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四月二十七日,又诏曰:“八十岁以上老人粟二斛,九十岁以上的老人粟三斛,百岁以上老人另加绢二匹。”

唐代还曾有过一项“补给侍丁”制度,即官府免费给民间老人安排护工(侍丁)。开元七年(公元719年),户令规定的配给标准是:“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给百岁老人的护工增至5名。这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老年人护工。而且,政府还给这些护工免除服徭役。这种与付出相匹配的福利调动了护工的积极性,让老者不至于遭受这些护工的怠慢。

唐代还十分注重“色养”。所谓“色养”,简单说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用现代人的话讲,就是给足情绪价值,实现“精神养老”。其实,关于“色养”的问题,早在孔子时代就有过相关的提法。《论语·为政》记载,子夏问孔子关于孝的问题,孔子的回答是:“色难。”孔子的弟子曾子也认为奉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要容易,而要尊敬父母,使父母安心快乐并持之以恒却很难。在唐代,“色养”成为一种全社会倡导的养老风尚。当时的一代名相、时任司空的房玄龄“色养”老人极为到位,堪称这方面的楷模。《贞观政要·孝友》里称房玄龄“事继娘,能以色养,恭谨过人。其母病,请医人至门,必迎拜垂泣。”

为了保证老人“老有所养”,唐律还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意思是如果家中有老人,子孙不能远走他乡,而要待在老人身边侍奉,否则要被治罪三年。

明代对老人的赡养又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平民家庭,深知民间疾苦,对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感受。他当皇帝之后,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这个规定,其实就是把这个儿子指定为老人的专职供养者,让老人因此能够得到赡养。

朱元璋还规定,全国各地所有80岁以上的老者,只要品行善佳,都要记录在政府档案中,以备国家财政补贴和资助。其中,80岁以上的贫穷老人,当地政府每月要赠送大米近100斤、猪肉5斤、低度酒60斤。另外,在当时的首都南京和朱元璋的老家安徽凤阳,对80岁和90岁以上的老人,还分别授予两级爵位,他们可以与当地的县长平起平坐,使老人除了能在物质上获得保障外,还能在精神上获得特殊关爱。

明代还恢复了一度消失的“赐杖”制度。“赐杖”制度在朝代更替中,时有时无,明代的朱元璋让这一制度又延续下来。到了明代中期,国家还给老人增加了一项至高荣誉: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给他定制高级、华美的正装,象征着一种国家奖励和荣誉,以便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尊老、爱老的风尚和氛围。

清代“千叟宴”流传至今

清代的养老制度较之前更加完善,涵盖了国家、社会以及家庭各个层面,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致仕官员,老人都能享受到十分不错的养老待遇。顺治九年,顺治帝曾重新颁布朱元璋的《六谕》:“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并且下发给八旗与各省,要求严格执行。康熙九年时,政府又面向全国颁布《圣谕十六条》,后来雍正皇帝继位,将《圣谕十六条》逐条批注,成为《圣谕广训》,正式将其作为清代养老的政治纲领。

除了确定政治纲领之外,清代对老人还有一些特殊的优待,比如允许老人在紫禁城骑马坐轿。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个十分优渥的待遇,因为清代原本只允许皇室成员在紫禁城骑乘,雍正提出这个措施后,开创了老年人在紫禁城骑乘之先河。

清代非常重视古老的“赐食”制度,多次请全国老人到紫禁城内吃酒席,并取名为“千叟宴”。受邀的老人不光有退职的官员,有时候还有在职的,更多的是民间老人。康熙五十二年,是康熙皇帝的六十大寿之年,庆寿期间举行了千叟宴,宴席设在颐和园的畅春园,参加这次千叟宴的人中,65岁至70岁者1846人,70岁至80岁者1823人,80岁至90岁者538人,90岁以上者33人,加起来一共4000多人。酒席间,由皇帝挑选的皇族中十至二十岁的王公及王公子弟六七十人,为老人敬酒布菜。这种举措是向天下表示皇家对老人的礼敬。

乾隆五十年正月庆贺新年,于紫禁城乾清宫举行千叟宴。乾清宫是皇宫后寝区最大的宫殿,因为是在皇帝的家里宴请,也带有亲近之意。这次千叟宴共开筵800桌,入宴者有王公百官、蒙古王公勋戚,回部、西藏及朝鲜使臣,以及京城、各省庶民60岁以上者3000多人。其中,90岁以上者、官员70岁以上步履稍艰者,还准其子孙一人扶其入宴。清代吴振棫所著的《养吉斋丛录》一书中,有福建人邓钟岳105岁,特由福建接至京城的记载,被视为当时的一大盛事。与宴老人,皆获赐如意、寿杖、缯绮、貂皮、文玩、银牌等物。

这次千叟宴的菜单被完整保存下来。通过菜单我们可以得知,当时千叟宴上老人们吃的是火锅。菜品分两等,其中一等桌的菜品为:火锅两个,银制和锡制各一,猪肉片一个、煺羊肉片一个,鹿尾烧鹿肉一盘,煺羊肉乌叉一盘,荤菜四碗,蒸食寿意一盘,炉食寿意一盘,螺蛳盒小菜两个,乌木箸两只。另备肉丝烫饭。

次等桌的菜品与之相近,只不过火锅是铜制的,菜的品种少了一盘鹿尾烧鹿肉和四碗荤菜。

嘉庆元年正月,乾隆帝禅位,举行重大庆典,在紫禁城宁寿宫的皇极殿举行千叟宴,参宴者3056人,列名邀赏而未入宴赋诗者5000余人。席间,嘉庆皇帝亲自为官一品及年90岁以上者赐酒。同时,90岁以上老者获赏七品顶戴,百岁以上老者获赏六品顶戴。除此之外,还对没有参加千叟宴的年逾70岁以上的兵丁,赏给银牌。

千叟宴给予了老人很高的礼遇,被后世认为是敬老爱老的典范之举,也被频繁效仿。特别是近几年的重阳节期间,各地方政府、社区街道等组织为了继承与传扬敬老、爱老的优秀传统,纷纷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千叟宴”。

都说教育孩子是门学问,殊不知赡养老人也是门学问。几千年来,中国人不断探索和创新,从物质上的赡养到精神上的满足,为后世赡养老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传统。这些经验与传统不仅在我国文明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也成为我国独具特色的传统美德。(完)

作者/李源

责任编辑: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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